滢夏

有些人可能已经死了,但他自己并不知道。

【CA】六千年来的第三人视角(下)

使用说明:


1.他人视角的CA。

2.本篇时间线为世界末日后。

3.本文中最后的他人视角与《玫瑰花语》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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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讲,我不是第一次见到这对情侣来我的小摊买冰淇淋吃。

 

我是去年夏天来这里摆摊的。夏天卖冰淇淋,冬天卖烤红薯,只要季节需要,我还可以提供一些顾客想不到的食物。

 

我第一次见到这对情侣时,其实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是情侣。……好吧,我得承认,一开始我并不觉得他们很搭。我的审美似乎跟不上时代,或者说不够人性化,直到他们第五次来我这里买冰淇淋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他们是一对——至少他们是两情相悦,有没有在一起我就不知道了。

 

我早就觉得那个穿得很讲究的男人是一个性取向为同性的gay,他身上的古龙水味娘到让我怀疑他是不是不懂得掩盖自己的性取向。我没有歧视的意思,这都什么时代了,男人不能娘吗?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在第五次卖他们雪糕的时候,我看着这两都不算年轻的男人当着我的面在舔一个香草冰淇淋。

 

我怀疑他们的舌头碰到了一起,但是我没有证据。我当时很想发言劝一下,说这是一个公共场合,你们要亲吻的话麻烦回家,或者去别的什么地方,别在公园这里光明正大地搞起来。我是没什么意见,但我不能保证其他路人是不是和我想地一样。

 

“Crowley,你可以自己买一个吃的。”

 

“我只是想尝尝,我不吃。”

 

看啊,多蹩脚的理由,我一个卖冰淇淋的小贩都看不起你!我站在我的小摊后面,面无表情地看他们光明正大的调情。但我估计穿着讲究的男士不知道他的暴露狂朋友对他的舌头有非分之想,因为就正常人的脑回路来说,谁都不会在舌头快要碰到一起后还说什么你去多买一个冰淇淋,别馋我的。我多想和这个单纯的先生说你的朋友不是馋你的冰淇淋,他是馋你,拜托你清醒一下。

 

但我能说吗,我就一个小摊,我有我的职业道德。

 

可后来我想,就算一个人的脑回路再怎样新奇,也应该不至于意识不到这件事。随后我恍然大悟,在和老婆吃饭的时候发出一声怪叫。我说,原来那个穿着讲究的男士是在潜意识里面接受了这种亲密行为,不然他怎么可能不抵触!

 

我为我的发现感到自豪,因为我终于识破他们两情相悦的事实。

 

今年夏天营业的时候,我毫不意外地看到这对情侣走到我这里买冰淇淋。我掏出了一个香草冰淇淋和一个草莓冰棍给他们,我很惊讶那个暴露狂居然开始给自己买冰棍了。就在我期待他们能进一步秀恩爱的时候,他们身边突然出现了绑架犯——我不知道该不该这样称呼,因为我觉得这两群绑架犯都是他们认识的人,不然这世道哪来会这么傻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白天,众目睽睽之下——绑架人的绑架犯。

 

我和身边的人一愣一愣地看着两边人马迅速地拐走两人,其中穿着讲究的男士被五花大绑,暴露狂则直接被人用铁棍敲晕了。我觉得我应该报警,但那两批人马却和我们说他们只是在解决阵营叛徒。我的脑回路顿时就打结了,后来才意识到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如果非要用简单又简洁的话语解释这种非自然非科学的现象,我只能说,这对情侣是现代版的《Romeo and Juliet》。

 

我觉得既然都有前车之鉴了,两家人就不应该因为理念不合或者别的什么拆散这对小情侣。虽说这对情侣的年龄也不小了,但为什么要拆散人家呢,两家人借由这对情侣的结合和好不是更好吗?

 

我从我的冰箱里面掏出一支冰棍,在炎热的夏天中嚼了起来。

 

-

 

我很庆幸自己的暑假兼职是在丽兹酒店当服务员,不然我真的会错过人间绝世美好爱情。

 

首先我要说一下,我很少嗑真人CP。作为一个青少年,我很清楚真情实感嗑真人CP是很容易出事的。前不久我一个朋友和我说,她家的CP破产了,我安慰她说,下次不要再这样了,我们嗑点非真人的吧。

 

但我千算万算都没有想到,我居然有一天会自己打自己的脸,在丽兹酒店嗑上了一对真人CP。

 

由于我不知道那两名顾客叫什么,我姑且先用白先生和黑先生这样称呼他们。这两代号真不是我敷衍才那么简陋,而是他们真的就是白与黑的代言词。相信我,如果你有缘看到我描叙的这对黑白CP,你一定会认可我用白先生和黑先生称呼他们的原因。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六月开始,我就在丽兹酒店里面当服务员。某一天,我像往常那样上菜,却在把可丽饼放到桌上后,看到了白先生和黑先生。我当时的反应简直夸张得不知道怎么形容,要不是我平时会说屁话,我呆滞在原地后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反应。

 

因为他们真的太配了啊!!!!

 

妈妈,你知道吗,你女儿我在看到白先生的装扮讲究和黑先生的衣着暴露后,我就很不道德地在心里构想黑先生是如何在夜间让白先生愉悦舒服的。我对不起,我真的对不起这两位顾客,但我管不住我的脑子,它不听我的话!!!!

 

“亲爱的女孩,你没事吗?”

 

白先生很担忧地看着我,我猜一定是我嘴角的笑容过于夸张,让他以为我是面部抽经。我和他说我不是我没有,然后恢复正常的笑容和他说我是被他对可丽饼的喜欢感动到了——老实讲感动和笑容夸张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关系,我也不知道白先生是不是真的喜欢可丽饼,但我当时真的没有话可以说。然而,当我这样解释完后,白先生似乎很开心,带着一些得意的笑容看向身边的黑先生。

 

“我就说,可丽饼是最棒的。”

 

“天使,我从来没有否定过你对甜食的热爱。”

 

“但你从来都不吃。”

 

“甜食给不了我满足,但看你吃甜食可以。”

 

妈耶,我简直当场去世好吗???我用盘子挡着脸,很没有职业素质地走回了拿食物的厨房。我傻兮兮地来到了经理面前,在她骂我干什么的时候还嬉皮笑脸地和她说没事。天知道我有多不喜欢这个挑剔的上司,要不是我今天吃到了让我欲罢不能的糖,我根本不会给她一个好眼色。

 

是这样的,基本上整个夏天,我都在丽兹酒店上班,所以我常常能一边工作一边看他们发糖。真的,别提多爽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兼职可以让人这么快乐。

 

偶尔白先生会伸出舌头舔叉子上的奶油,然后黑先生用手扫着下巴看他吃蛋糕。我琢磨着黑先生真正想吃的是眼前的白先生,我都可以从他的眼神中脑补几万字的成人文学了。再偶尔黑先生会用小勺敲玻璃杯,邀请白先生和自己一起喝酒,然后去一些没人的地方嘿嘿嘿——好吧,我承认后面是我脑补的,但黑先生的形象真的很刺激很大胆嘛。

 

总而言之,一句话翻译过来时就是:嘿嘿、嘿嘿,好爽,妈妈我好喜欢这个工作,我寒假还要来。

 

夏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在暑假最后一天兼职时看到他们坐在老位置喝下午茶。其实我蛮舍不得这份工作的,但没办法,我要开学了,我要回大学继续承受那个老教授的折磨。我看到白先生和黑先生要了一瓶香槟,似乎要庆祝什么。我猜可能是庆祝结婚几周年,但管他的呢,能看到他们我就觉得很开心。

 

我给准备上前给他们倒酒的男性同事使了个眼色,让他不用管这桌的事,把倒酒的事情交给我。我拿起香槟,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然后假装没有留意他们,随便在他们身边走来走去。我用余光看到他们举起杯子,然后说什么“To the world”。我当时心里想着,To什么the world,To你们彼此啊!

 

但我忍着了,我没有喊出来,毕竟我是个体面人。老实讲我还是不知道他们到底结婚了没有,如果没有,我希望他们搞快点。不过我又想了想——我一边站在他们身边一边漫无目的地想了想,有些人可能不喜欢结婚,但不是说他们的感情没到结婚那种阶段。

 

然后我想到了,与其让他们搞快点,我宁愿他们永远保持这样的感情——对,感情最重要,结婚远没有感情本身重要。

 

我心满意足地站在他们身边,看着白先生难得主动凑近黑先生和他说些什么。要不是我还在上班,我估计我要哭出来了。感谢上帝让我获得这份兼职,让我遇到那么美丽的爱情。

 

阿门,我愿意,我可以,我寒假还要来这里品他们的真挚爱情!!!

 

-

 

我和书店老板不算太熟,偶尔会聊一两句,但绝大多数时候,他都由着我一个人站在角落,慢慢读书。

 

我没什么钱买书,只能去图书馆或者不赶人走的书店看一些自己喜欢的书。我喜欢A.Z.FELLAND Co.这家店的最主要原因是这家书店的店主从来不需要他的客人买书,也许这个说法可能有些不太准确,因为每次有人想从店主这里买走什么书时,他的脸色都会难看到让人怀疑他根本不想做生意。

 

总之,我很喜欢这家书店。在这里,我可以不用担心店主赶我走。店主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绅士,虽然他的脸部已经有了皱纹,但我相信他年轻时一定很好看。

 

店主时不时会请我喝杯可可,和我说点话。起初我的注意力全在书上,没有留意店主的一些行为举止。后来我意识到这家书店常常有个穿紧身黑皮革外套的性感男性找店主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一年间他们的关系从朋友变成了恋人。

 

店里面的另一个常客和我说,她第一次来这家店的时候就注意到红头发的男人在追店主。我不由疑惑地皱了皱眉,问她是怎么看出来的。她翻了个白眼,然后给我说了一番我至今还没有完全消化完的话。

 

“你看,店主和他的风格完全相反吧?你以为一个追赶潮流的男士怎么能容忍一个时间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绅士?——说店主的观念停留在上个世纪可能有些过分了,说停留在19世纪吧。他摆明把店主放在了一个很特别的位置上,不然怎么总是叫店主‘Angel’,又用那种带有某种念头的眼神看向这个保守的绅士呢?”

 

老实讲我并没有觉得另一个常客的分析有什么实质性的地方,因为在我看来这样的行为也可以发生在两个朋友之间。直到另一个姑娘转过头和我说,她在今年春天看到红头发的男人给店主送了七朵玫瑰,我才明白原来店主的朋友真的是在追他。

 

“现在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那个姑娘拍了拍我,像是同情我的错过。

 

我是在两年前发现这家书店的,细想一下,如果店主的朋友在我来这里之前就开始追店主,那他应该追了很多年。眼下,店主和他的伴侣正在隔间说些悄悄话。我猜想也许他的伴侣正在劝他今天早点关门,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很快就到了书店的关门时间。我叹了一口气,把今天还没有看完的书放回书架,接着两手插进口袋,离开了书店。

 

其实我还蛮开心的,书店老板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值得拥有一个可以陪他走完下半生的伴侣。就是我比较怕以后他的营业时间会变得越来越短,关于这一点,我希望他的伴侣可以等店主正式下班再来和他约会。

 

算我求求他了,给穷人一条活路吧。

 

-

 

我喜欢玫瑰,就算我会因为卖不出玫瑰而被家里人责备,我也还是很喜欢这些可爱的花。

 

去年冬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名很可爱的绅士。他比我年长,看上去四五十左右,也有可能更大一些。他从我这里买下了一些花,一共是五朵,说要送给朋友。

 

一开始他想买三朵的,在和我交谈一番后,他决定买五朵玫瑰。他口中的那位朋友对他来说应该是个很特别的存在,但可能出于一些原因,这位绅士不敢承认他们之间的感情,但他一定从打从心里喜欢这位朋友。

 

我一直认为人类都是很矛盾的生物,这一点就算没有人提出来,相信大家也能在日常生活中品出这一点。我看得出那位先生对他朋友怀有某种不能说出来的感情,可能是我多想了,但我相信他一定很爱他的朋友,不然也不会接受五朵玫瑰的提议。

 

那个春天其实蛮冷的,在我印象里,除了那位先生外,还有一名有趣的客人从我这里买了一束花。他和我刚刚提到的那位先生是一种截然相反的存在,如果说前一位先生代表着讲究,保守,友善,那我现在要提到的这位先生则代表随意,刺激,恶劣。

 

当然,我不认为那位来我这里买花的红头发男人是前一名顾客的反义词,实际上他的恶劣只是表面的,我相信他的内心一定很柔软。在我看来,这两位先生有一些共同之处,比如说在表达感情方面。那名红头发的客人有着很变扭的性格,想必是那种不会把话明确说出来的类型。我猜,如果他因为担心某位朋友而去找他,在看到朋友遇到危险时,他不会说“我来这里是因为怕你受伤”,而是说“我不想看到你丢脸”。

 

红头发的客人从我这里买走了七朵玫瑰,在我皱眉出声确认是否真的要买七朵时,他一句话也不说,直接点了点头。他穿的衣服很少,两只手插在口袋里面。我心想,如果你怕冷的话,你可以多穿一点。但这不是我该提议的地方,我也就没有说这些不该说的话了。

 

这些事情都是在上一年发生的,时至今日才写下这篇日记的我或许只是想给之前的疑惑落下一个结尾。今年春天刚刚来临的时候,我和往年一样拿着装有玫瑰的篮子出去卖花,幸运的是,我在街上遇到了上一年在我这里买花的穿着讲究的绅士。这一回,他仍是在我这里买了一些花。他这一次一共买了三朵,在我惊讶的眼神中接过了我递过去的花。我顺口说出了祝福,他笑着说谢谢我。

 

他没想到我还记得他,就像我没想到他还记得我一样。

 

我目送那位先生离开,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他一面。在这个时代,像他这么有礼貌的绅士是很罕见的。和他在一起的人一定十分幸运,虽然不知道是怎样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会想到之前的红头发男性。

 

我在想,他该不会就是那位先生的朋友,在收到五朵玫瑰花后用七朵玫瑰花告白,然后成功追到了人吧?

 

我想,应该不至于那么巧合。

 

但不管怎样,我希望这位穿着讲究的先生可以和他的伴侣长长久久,在每一个冬季,拥抱彼此迎接春天。


如果是这位先生的话,我很愿意送他一束免费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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